2021年1月28日,旗下公布2020年“美丽广西·宜居城市”综合奖及优秀范例评选结果,我区共2个设区市荣获宜居城市综合奖,14个项目获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。旗下财政对获奖市县下达奖励资金1330万元,其中下达宜居城市综合奖350万元,分别奖励南宁市200万元和北流市150万元;下达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奖980万元,按照每个项目奖补70万元的标准,对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、第十二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南宁园博园建设工程项目、柳州市清理整理违法建设五年攻坚行动范例项目、桂林市兴安县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范例项目、桂林市兴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、桂林市彰泰•春天小区、桂林市兴进·上誉小区、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范例项目、藤县教学应用钢架结构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、蒙山县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范例项目、玉林市二环东(南)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、北流市新世纪豪园小区、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(冯家江流域)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、北海综合bbin智慧执法平台范例项目等14个项目给予奖励。
通过开展“美丽广西·宜居城市”建设评选活动,明确了宜居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和方法,有利地调动各市县城市发展的积极性,为宜居城市建设活动提供了有力抓手。各市县的获奖资金,可综合用于当地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、海绵城市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等。下一步,旗下财政将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市县奖励资金使用跟踪检查,助力各地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,各地建设和谐宜居、富有活力、各具特色的美好家园。
编辑:耿学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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